近年来,国内众多冤假错案通过媒体曝光,形成强大舆论,迫于舆论压力下,众多机构自纠自查,让众多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让受害人拿回了应有的公道,然而,就在最近,深圳近三亿不公判决事件,在网上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但是最新进展却让人大跌眼镜,甚至是寒了全国人民的心,就连巡视组督办的案件,到了深圳中院这里竟是无法确定时间,这背后究竟是谁在害怕,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插手,谁在干预?根据当事人蔡昌明透露。

收购股权本就是投资行为,何况该13%股权原来是案外人满具公司的,是金和成公司以借款方式并在协议中约定“除未收回13%股权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退”,蔡昌明才敢于在2019年将该13%股权收购给金和成公司,因此该13%股权没有解除、退款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判决书既不对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评价说理,也不采纳合同双方的约定,判案却不审理合同双方的约定,那么你法院到底审理的是什么?

判决书未明确合同依据和理由的情况下,怎么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目的是取得持股公司的土地权益的?蔡昌明又没有保证持股公司一定能实现土地分成权益这一商业目标!协议中也未约定持股公司拿不到土地分成权益金和成公司就可以要求蔡昌明承担其2.158亿投资风险!那么,两级法院认定合同目的的依据是什么?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什么判决由蔡昌明承担金和成公司收购13%股权的2.158亿风险?这就像你去买彩票,难道因为没中奖就能要求彩票中心退款吗?这种没有合同依据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属于典型的枉法裁判!另外,判案法官张威与蔡昌明的通话录音既证明法官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审理、判决,也证明有领导干预案件审理、判决!

中央巡视组既然将刑事控告转办,说明本案判决及判案法官确属枉法裁判,深圳中院和福田法院本应对巡视组转办两位法官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直接复查、严惩,而两级法院约谈本人时因中央巡视组还在广东,当时明确表示事实清楚、要严厉查处,但在巡视组离开广东后,却以重审二审尚未判决、将刑事控告转成群众信访,这种阳奉阴违、权大于法、对抗中央巡视、大事化小、包庇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法纪的形象和严肃性。请广大网友点赞转发,监督法院和有关部门追究这些法官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还法律公平正义!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